社会生活的常识,社会生活的常识以什么最好
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社会生活的常识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社会生活的常识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如何在社会上生存?
几句大实话,请大家牢记!! 1)如果钱还宽裕,别养二奶,偷偷帮助几个贫困山区的学生。别让人家知道你是谁,要不然见面了多尴尬,多不好意思。但是你心里一定会觉得舒坦,比包二奶提心吊胆的要好得多! (2)遇到夜里摆地摊的,能买就多买一些,别还价,东西都不贵。家境哪怕好一点,谁会大冷天夜里摆地摊? (3)遇到学生出来打工的、勤工俭学的,特别是中学生、小姑娘。她卖什么你就买点,如果她不是家庭困难,出来打工也需要勇气的,鼓励鼓励她吧! (4)捡到钱包就找找失主,如果你实在缺钱就把现金留下。打电话告诉失主就说你在厕所里捡到的。把信用卡、身份证、驾驶执照还给人家,一般人家也不会在乎钱了。把人家的地址记在你的笔记本上,以后发达了去找人家道个谦,把钱还给人家! (5)遇到迷路的人打听某个地址,碰巧你又知道,就主动告诉一声。别不好意思,没有人笑话你! (6)遇到迷路的小孩和老头老太太,能送回家送回家,不能送回家的送上车、送到派出所也行,如果有电话的替老人或小孩打个电话就走,反正你也不缺那两个电话费! (7)雨雪的时候、天冷的傍晚或者是雪天的傍晚,遇到卖菜的、卖水果的、卖报纸的,剩的不多了又不能回家,能全买就全买,不能全买就买一份,反正吃什么也是吃、看什么也是看,买下来让人早点回家! (8)上车遇到老弱病残、孕妇,让座的时候别动声色,也别大张旗鼓。站起来用身体挡住其他人,留出空位子给需要的人,然后装作下车走远点。人太多实在走不远,人家向你表示谢意的时候微笑一下! (9)如果时间还宽裕,就请把这几句话多转几个地方,毕竟好人多了咱们心里也舒坦!
普通百姓应该懂得哪些法律常识?
法律与百姓息息相关,应懂这些法律
现今我国法律体系比较健全,法律几百部,行政法规几千个,部门规章上万个,地方性法规会更多。百姓不是法律人士,但也要懂得相关法律常识。
一,要懂得宪法类法律常识(,选举法,国旗法)。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,是母法,其他法是子法。
二,要懂得民法典法律常识。涉及婚姻,继承,收养,担保,合同,物权,侵权等内容。
三,要懂得权益类法律常识。老年人权益保障法,残疾人权益保障法,妇女权益保障法,未成年人保护法,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,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法(草案),消费者权益保障法。居民委员会法,村民委员会法,劳动法,社会保险法,仲裁法,教育法,食品安全法,药品管理法,传染病防治法,环境保护法,道路交通安全法等。
四,要懂得社会管理类法律常识:信访法,行政处罚法,治安管理处罚法,刑法,警察法,检察官法,法官法。
五,诉讼类:民事诉讼法,行政诉讼法,刑事诉讼法,律师法。
六,经济类:公司法,土地管理法,种子管理法,产品质量法,计量法,商业银行法,证券法,广告法,商标法,税收征收法,个人所得税法 ,安全生产法,消防法,森林法,野生动物保护法。
七,国家安全法,反分裂法,国防法,兵役法,出入境管理法
其实,只要你懂得不做亏心事即可,懂什么法律都没啥用。盗亦有道。
多少司法机关、行政机关都不是依法办事,也不是依法行政、依法司法的——当然,中国例外,中国是严格意义上的法治国家,严格司法,严格执法,绝对没冤假错案的。
也其实,普通百姓只要记住一条即可,即:什么事都可做,就是不能做亏心事。不少违法犯罪的事,其实是被逼的,不是你觉得不可做就不做,而是当你活着感觉到生不如死,那么,只要你觉得不是亏心事,你就必然被逼到要做了。
正义是一个很奇妙的东东,有人打着“正义”的旗号,甚至名字都冠以正义二字,法律明确要求他们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”,但其行为未必是正义的——真正的正义,在人民的心中。真正正义的标准,也在人民心中——而并不是法院判决说了算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社会生活的常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社会生活的常识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